根据《枣庄学院新文科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(试行)》(枣院政字〔2025〕8号)的要求,学校组织开展了校级新文科实验室申报工作,经学院推荐、专家评审,拟定了校级新文科实验室立项名单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从2025年5月27日至5月29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书面向社会科学处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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